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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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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08: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若渡QQ:979157723每个人都有一个白纸时代,不管你信不信,这是毋庸置疑的。
每个人的白纸时代都会变成其他的颜色,除非你胎死腹中,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我要讲的就是关于这样一个后小波时代的故事。
                                                          ——王小龙

1
不得不说,我小时候是个胆大之人。虽然我现在胆子也不小,但同那时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你见过三十年前的村庄么?我猜很多人就没见过。也许很多人已经不止三十几岁,但他也照样没见过。有些人一辈子都活在城里,从来想不到要出去走走,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当然,我现在想跟你谈的,并不是见没见过三十年前的村庄这件事,而是三十年前的村庄的夜晚。
那时的村庄也许不可怕,但那时村庄里的夜却有些恐怖了。
三十年前的夜很静,很黑。也许有时候深远的夜空中会有一轮月,但那丝毫不影响夜的黑。不瞒你说,有月光的夜晚更可怖,整座村庄都被一层灰沙所掩埋,天灰灰,地蒙蒙,所有的物象都了无生气。
三十年前,我只有五六岁。常言道,初生牛犊不怕虎。你可能会说,五六岁的小毛孩晓得怕什么?为了让这个故事显得更具可信性,我决定把时间再往后推一点。
二十多年前。二十多年前,我八九岁。不得不说,很多人一生的性格都可能是在这个年龄段形成的。八九岁是一个告别乳臭未干的懵懂、却依旧似懂非懂的年纪。但这无疑是鬼故事的黄金时代,很多人的胆子都是在这个年纪听鬼故事听小的。所以我决定让我们的故事从这个时代开始。
那时候我们家住在最原始的老屋里,一座很大的老宅子,黄土砖,木阁楼,屋子里整天黑咕隆咚。那时候我弟已经有我的下巴高了,他比我小四岁,但是很会长个儿。他瘦得像条萝卜丝,而我却显得很敦实,有点像个冬瓜。我想申明一点:我敦实并不是因为我吃得比我弟好,相反,娘疼小儿子,我弟的伙食从小就比我好;当然,我弟瘦是有原因的,一窝母猪生了一窝崽子,总免不了生出个莠种,而我弟就是这个莠种。你千万不要以为我在骂娘,我只是打个形象的比喻而已。如你所知,我的文化水平跟我的外形很般配——敦敦实实、寥寥草草,干粗活好镰刀一把,写对联秃毛笔一枝。
在我八九岁的时候,我们家还住在最原始的老屋里,一座很大的老宅子,黄土砖,木阁楼,宅子四面是田,前面还有一口水塘。除了那个萝卜丝弟弟外,我还有两个姐,一个大哥。当然,还有一对父母。
我八九岁的时候,大哥大概十七八岁,在县里上高中,我哥高高瘦瘦,文质彬彬,和我大相径庭。要不是黑了点,他完全就是个帅小伙。那时我爸在黑果村当校长,靠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至于我妈和我那两个姐姐,暂且不提。
现在回到我住的地方。我们一家七口住在老宅子的偏房里,总共只有两个房间,还有一个紧巴巴的小阁楼。从小到大,我都是在阁楼上度过的。
在我哥还没上初中之前,我爸和我妈住一间房,顺带捎上那条萝卜丝。我两个姐姐住一间房,我和我哥住阁楼上。自从我哥上了初中,这寂寞而黑暗的阁楼则完完全全地属于了我。
也许你永远没有过这种感觉。一个人瑟缩在黑暗的阁楼上,盖一床破棉被,棉被上有一股很浓的老鼠尿的味道。阁楼顶上横着几根黄得发黑的长梁,每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闷了一天的老鼠家族都要出来拉屎、打屁、偷东西。这群贼子在梁上蹦蹦跳跳,吱吱乱叫,忙得不亦乐乎,有时玩得兴起,甚至还要跳下来和你亲密接触一下。每到这时,我都气愤难当,发誓明天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老鼠洞,将这群蛮夷杀个精光,但每次都无功而返。
久而久之,我由开始对老鼠的恐惧,变为了憎恨,最后化作了包容。包容的意思是,之后很多年的很多个夜晚,就算有老鼠在我身上跳迪斯科,我都能鼾声震天、袒胸露乳睡得甜美无比。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不要害怕你的敌人,只要你心胸宽广,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你脚边的小丑。
这件事还让我隐隐地感觉到,也许我的胆子就是在那一个又一个漆黑孤寂的夜里练大的。
我的胆子从小就大得很,不管你信不信,这都是毋庸置疑的。
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有了我们后面的故事。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要把后面的故事讲出来。

2
我说过,二十多年前的农村之夜是很恐怖的,阴森森,凉飕飕,大热天的晚上一个人出去都涩得慌。
当然,我是不害怕的。我是个胆大之徒。
1986年的某个深夜,我照样手持一小条竹篾,穿小路回家。那时我八九岁,玩心很重,每天晚上都要跑到村中间和一大群狗蛋玩得大汗淋漓。那时候家里穷,狗崽子又多,我爸在外教书,我老娘也管不了我那么多,只好任我到处疯。当然,她从不让我在晚上带萝卜丝出去,因为他太小,而且体弱多病,晚上指不准会遇见些神鬼妖魔。
现在让我描述一下那天晚上的情景。那时候大概还是秋天,因为白天有一股干燥的稻草味。晚上有点凉,但还是有一大群飞虫在我手中的篾火四周飞来绕去。那天晚上我照例玩得满头大汗,穿一件短不溜秋的粗麻衣,吸着鼻涕踢踏着拖鞋往家走。
我走的是小路,因为我要尽量节省篾条。我家住在村上一块地势较高的地方,那里只有两三户人家,我这么大的小孩只有一个,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是独来独往。
那天晚上似乎有月光,我记不清了。没有人能在这么多年后记清那么多事情,我也不例外。微弱的淡蓝色的篾火在我手中摇曳,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我勾着背,尽量把这点火苗护得牢牢的。夜太黑,路太难走,如果没有这点微弱的火光,不知道要多摔几个跟头。
那天晚上有风,那是我九岁时的风。每个人九岁时都经历过一场风,只不过很多人已经忘了这件事,风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除了金融风暴之外他们感觉不到任何东西。
那天晚上的风是温柔的,尽管带着一股热烘烘的汗臭味,依旧显得很美好。那天晚上的我情绪也很好,因为我在大战的时候趁二狗蛋不注意,卯足了劲,在他蛋蛋上狠狠地弹了两下,弹得他呼天抢地。这是我九岁以来大小战役中打过的最成功的一次战役,这场战役以我的强敌二狗蛋摸着蛋蛋痛哭流涕而告终。现在想起来都觉得真他妈带劲。
虽然不记得那晚有没有月光,但有星星悬在天上是毋庸置疑的。我离开战场的时候,略显骄傲地抬头望了一下深沉的夜空,发现夜空中盘踞着一颗明亮的星星。我自然而然地把这颗星当作了我的战利品,我一边划火柴点篾,一边盘算着该怎么把那颗星摘下来放进我破了一个洞的口袋里。
那天晚上的风是可爱的,虽然它一连吹熄了我五根火柴,但我还是觉得她很可爱。人逢喜事精神爽,我现在是个将军,是个战无不胜的司令。但在二狗蛋他们那方看来却不是这样,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喜欢耍诡计的老兵。他们恨我恨得要死,我也只好爱他们爱得要命,因为我知道:冤冤相报何时了?我的江湖应该是一个充满爱与和平的江湖,是一个全民族大团结的江湖。所以,虽然二狗蛋他们时刻想着要置我于死地,我却时常朝他们露出蒙娜丽莎的微笑。当然,真正动起手来,我会变得凶狠异常,像一只啮齿的老鼠。
我走在黑漆漆的小路上,哼着小曲,听着拖鞋在石子上的踢踏声,突然觉得有一丝落寞。虽然我是个胆大之徒,而且打起架来不要命,但我还是感到了一丝落寞。我想起了我的大哥,还想起了此刻正赖在我妈怀里睡得像只小考拉熊的萝卜丝。虽然我们家有五个兔崽子,但真正的战斗力却只有我一个,撇开两位娇嫩嫩的姐姐和头发柔顺的小萝卜丝,大哥自从上了初中也很少参与战斗了。今夜的我虽然是个骄傲的将军,可我发现了自己的孤独之处。
这个发现让我难过不已。因为我的江湖应该是一个战斗力充沛、团结互助的江湖,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在战斗,只手难遮天,我害怕我最终会被打败。虽然战败乃兵家常事。
很多年后,当五个兔崽子全部长大成人了之后,我再回忆起九岁时的那些夜晚,依旧觉得自己很孤独。事实上,这么多年之后,整个江湖里依旧只有我在孤军奋斗。也许我的兄弟姐妹们从来没有想过有这样一种江湖,这真是令人悲哀不已。
但这种心情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因为我在路边的柴垛上发现了一只萤火虫。86年的萤火虫比现在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要想在入秋后找到一只萤火虫,却很不容易。我记得有一首诗这样写:“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虽然我文化水平很低,但也觉得这是不科学的。在我生活的年代里,萤火虫都喜欢出现在夏末,天气一转凉,很快就会消失不见。当然,第二年春天,我摘桑梓的时候,常常能在桑树上发现成百上千只萤火虫相貌的虫子,有时候我笃定它们就是去年的那帮萤火虫,遗憾的是它们的屁股一整个春天都没发过光,我只好把它们定义为萤火虫的表兄弟。
在我九岁的一天夜里,我一手持篾,一手捏着一只萤火虫,走在寂寥冷清的石子路上。在我的前方有几间比我家那座老宅子还要老的老屋,它们在浓墨似的黑暗中巍然不动,带着一种庄严而赖皮的气息。我吹着口哨,趿拖鞋扭屁股,为在秋天得到一只萤火虫而满心欢喜,浑然不知道这样的夜晚很快就会过去,这样的时代也终将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是我的白纸时代,每个人都有一个白纸时代,不管你信不信,这是毋庸置疑的。

3
在我九岁里的无数个夜晚,我从来没想过有“白纸时代”这个概念,就如同我的兄弟姐妹们没有意识到“江湖”的存在一样。之所以要说无数个夜晚,是因为那时我的日子过得乱糟糟,时间一抓一大把。我是个随便的人。
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至少你不能说乱糟糟的日子就不好,相反,那些日子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一段时光,不仅是我的白纸时代,甚至可以算是我的黄金时代。
那天晚上,风很柔,像少女的头发,风还带着一点凉意,那是入秋的一种表现。在这样寂静的夜里,你再也听不到黄昏时分村口老樟树上的秋蝉残鸣,只有远处的一两声狗吠,夹杂着二狗蛋若有若无的啜泣声,悠悠地传入我的耳朵里。我的耳朵里结满耳屎,我从不去管它们,我躯体上的每一个器官都隶属于自由派。
我的口哨调子很欢快,虽然完全算不上有调调。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我没有音乐细胞外,还因为我听过的歌实在太少。在我很小的时候,村大队的楼上挂着一条大喇叭,成天发出嘶哑尖锐的声音,当然,有时候也会从那张怪嘴里传出歌声,虽然很有力量,但是并不优美。那时候我整日坐在摇篮里,目光呆滞,嘴角流下一滩滩涎水。等我会跑会跳的时候,那条大喇叭早被我哥他们用弹弓打了个稀巴烂。
一个有可能的音乐天才从此被扼杀在摇篮里。
那天晚上似乎是有一点月光的,因为石子路上散落着一些树杈和老屋的斜影,错落有致,浸着一种古典主义之美。
但在这种古典而静谧的氛围中,我的口哨声却戛然而止。如同一只吱吱叫的老鼠掉进一口深井,所有的声音只剩下一个符号,那个符号神似一条浮在黑色水面的老鼠尾巴。
因为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座老宅子,老宅子里光芒万丈,而我的一只脚已踏入了宅子的门槛。那座老宅子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每晚抄小路回家都要从里面穿过,这是一座废弃的老宅子。
现在里面躺着一个人,凭我多年的经验,我确信他已不是个活物。因为在他的周围点了满满一圈白蜡烛,还有一堆未燃尽的纸钱。蜡烛在煤黑的地上安静地燃烧,发出兹兹的声响,仿佛在暗示着什么。我揉了揉眼睛,发现原来屋子里的光并不是很强烈。若不是地上躺着一个死人,这烛光算是温馨了。
在那圈蜡烛旁边,放着一副黑棺材,不知是光线的缘故还是记忆的差漏,我记得那副棺材是黑的。除此之外,这所宅子里的木门、木板、破木家具,也都是黑的,和那圈白色的火焰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不得不承认,我当时确实吃了一惊,一个长年听鬼故事的人,在深夜乍看见一个死人,难免要大吃一惊。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害怕,因为我略一踌躇,并没有夺路而逃,反而踏进了宅子。
现在让我谈一谈为什么回家要穿过宅子这件事。我们可以列出以下因果关系:

一、 那时没有手电筒,当然也没有电,煤油太贵,舍不得用,所以晚上回家要用篾火,而篾是极不经烧的;
二、 为了在篾烧完之前赶回家,我必须抄小路,而小路边上坐落着几间老宅子;
三、 老宅子四周那段小路旁边有一座乱坟岗,乱坟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旁边的几间牛栏和牛栏四周的烂牛屎,最可怕的还是狗蛋们躲在路边拉的野屎。
四、 既然前面的道路危机四伏,那这座废弃的老宅子正好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契机,我可以穿过老宅子,沿着另一条小道回家。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那就是整个村在晚上走这条小路的人少之又少,除了我,因为我总是不走寻常路。
另外一点就是狗蛋们的阴谋。他们知道我晚上会经过这条小路,所以躲在那条小路边上拉了无数堆野屎,以至于那段路边的牛栏不像是牛栏,倒像是一座巨大的茅房。这是一个赤裸裸的阴谋。
我当然不能让他们的阴谋得逞。所以我选择了走进宅子而不是换路而逃。
那时候是秋天,一个清风温暖而微凉的夜晚。风有点温暖,说明这座村庄里还残留着些许夏天的余温;微凉的秋风则预示着,不久后整座村庄里的树叶都会簌簌飘落。我喜欢秋天,秋天是一个浪漫的季节,她的浪漫在于她能结出满树红彤彤的柿子,这些柿子将会被晒成柿子饼,一直存留到明年的春天。
秋天是虫子们的季节,虽然它们会慢慢销声匿迹,但我时常能听见它们窸窸窣窣的叫声。所以当我走近那口空棺材时,便听见从不知名的角落里传来了急促的蛐蛐声。
这虫音在我心弦上拨动了一下,我的心跳骤然加快。我曾听我祖母讲过,躲在屋角石灰壁里的蛐蛐,都是瞎眼的算命婆子,她们穿一件颜色暗淡的碎花棉袄,躲在阴暗的巷子里,摇动手中的算子,和蛐蛐叫一般无二。
我不喜欢祖母口里的算命婆子,她们让我觉得气闷甚至恐惧,即便我是个胆大之徒。
我忽地转过脸,直直地瞪着躺在地上的那个死人。他脸色灰败,穿一件紧身黑寿衣,眉头似乎紧蹙。他被人们称作“鸭公”,是一个脾气倔强的臭老头。昏白的烛光映在他脸上,令人忍不住觉得他瘦骨如柴的两鄂在抽搐,我打了个冷战,整间屋子瞬间被一股阴森之气所笼罩。
想到这个情景,我决定离开键盘,先抽一支烟再继续讲我们的故事。现在的我住在深圳的一处小地方,在网上注册了一家牛皮公司做外贸,生意惨淡。偶尔我还骑上我的电驴出去载客,久而久之,倒比我那牛皮公司还要赚钱些。于是我索性成了一个专职电驴手,做外贸倒成了我的副业。虽然我已经向交警大队贡献了三四辆电驴,但收入却比以前要可观一些了。终究到底,我是个文化水平低、没本事的人。
现在我坐在窗子上抽一支烟。窗子上的铝合金勒得我屁股隐隐作痛,但我却很享受这个时刻——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虽然这里只是个小地方,却并不影响灯火的存在,有灯火簇拥的夜晚就能显得繁华而喧闹。我是蛰伏在这些浮华外表下的一个客居者,有时候我会感到悲观,但我大抵沿袭了二十多年前那个王二的本性——嬉皮笑脸、倔强而吃苦耐劳。
忘了告诉你们,我叫王二,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寓意,因为在每座城市里都有很多个王二,甚至多年前的乡村田间,也有许许多多个王二。
他们大多体格健壮,肌肉发达,但是个子却不高。他们爱吹牛,有时显得很邋遢。他们总是乐观多,悲观少。只有在回忆起某些往事的时候,他们才会收敛起那副痞子般的嘴脸,变得目光呆滞而深沉。
我和其他的王二大体是一样的,但也与那些千千万万个王二有不同之处,那就是此刻我正在讲故事给你们听,而他们却没有。
他们感觉不到九岁那年的风,他们记不起二十多年前的月光,虽然他们也有个白纸时代。
但是他们已无法触碰。

4
我叫王二,因为我姓王,我们家有三兄弟,我排行老二,所以我叫王二。
王二九岁那年的一天晚上,在一间停尸房里驻足良久。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那个死人旁边待那么久,也许是恐惧攫紧了他的双腿,但他却并不觉得太可怕——王二是个胆大之人;也有可能是那个死人很有吸引力,但事实上那个死人一点都不吸引人——因为他又老又丑,而且死相并无奇特之处。
王二自己现在都无法解释这件事。正如他在多年后回忆起这件事时所说的:我当时也许并不是在看一个死人,而是在看一件艺术品,一种宿命,这种宿命叫死亡。
据我所知,王二那时只有九岁,作为一个儿童,他本不该有这么深刻的想法。但我们往往忽略了一点:儿童的灵性比很多成年人要高得多。
现在让我们再次回到那个故事,王二在鸭公的尸体旁站了很久,他看着一大群蛾子围着鸭公干瘪的耳垂飞来飞去,甚至有一只苍蝇钻进了他的鼻孔。他站在这个暂时的灵堂里,烛光慢慢变得昏暗,却很温柔,烛火摇曳在黑色的木墙上,如同粉色的芙蓉花在池塘边飞来飞去。
他久久地伫立着,默默地感受着一种气氛,想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想得深远而入神。直到一只猫从黑色而腐朽的房梁上跃下来,扑倒了他脚边的一对蜡烛,他才吓得大呼一声,差点瘫在地上。那只猫双眼发绿,很邪恶地瞥了王二一眼,转身跳到香台上去了。王二摸着胸口,感觉里面似乎装着一只兔子,突突狂跳。长期跟老鼠打交道的缘故,他也变得怕猫。
少掉了两支蜡烛,宅子里越发显得阴暗起来,那个死去的鸭公,似乎嘟囔了一声,听得王二头皮一阵发麻,但当他低下头看鸭公时,却发现他依旧双唇紧抿,眉头微蹙,毫无动静。
王二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用烛火点燃最后一块竹篾,跌跌撞撞地跑回家去了。没过几天,他就把这件事给忘了。因为还有很多新的故事等着他去创造,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由很多故事组成的。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也许就能忘掉很多的不快和痛苦。

第二年的春天,万物复苏的时候,王二开始了一段崭新的故事,因为他接到了一个重要的任务,这个任务在今后的时光里陪伴了他将近十年之久。
87年的春天,我牵着一根牛绳,在纤瘦的田埂上扭屁股翻筋斗。等到插了秧之后,还要牵牛到狗蛋们家的田边散散步,顺便让我家的黄牛吃吃荤(稻苗)。
这些举动当然免不了被狗蛋们尽收眼底,事实上我一直处于他们的严密监控之中。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王二在他的白纸时代,就已经成了万众瞩目的对象——虽然是被仇视的对象,但有人关注总比默默无闻来得好。
作为对我的报复,狗蛋们轮流在我家的田埂上放牛,然后逼迫他们家的牛吃我家的稻苗,就算那头牛并不想吃我家的稻苗(也许有些牛就喜欢吃草,谁知道呢),他们也要握住缰绳,将牛头拉到我家的稻苗上,逼迫它吃下去。有时候,那条牛发了犟脾气,宁死不肯吃,他们就用竹鞭在牛肚子上死命地抽打,或者是使出吃奶的力气,硬要将那条牛扯到我家田里,哪怕只是让牛在我家田里留下两个盾牌似的脚印,哪怕双手被缰绳勒得满是伤痕。
面对他们的这些小伎俩,我暗暗发笑。这群狗蛋除了仇恨之外,一点创意都没有,只会照搬我用过的招式。再说,我在他们家田埂上放牛,是为他家的土地做贡献。我家的牛粪滋润了他的田埂,他妈可以在田埂上种毛豆和西红柿(当然,种西瓜最好)。
面对他们的破坏,王二当然不能袖手旁观。王二除了胆子大之外,脾气也不小,岂能让一群狗蛋在自己头上拉屎?
所以每天下午的放牛时间,我都要在自己家的田边严阵以待。好在我家的田分布不算零乱,否则我就不能全面守护了。即便是这样,狗蛋们也还是有登门挑衅的时候。每当此时,总免不了要有一场恶战。对于输赢,我向来不太在意,我喜欢向别人挑衅时的那股冲动和被别人挑衅时的那种激情。最伟大的士兵不是想当将军的士兵,而是每次都冲在最前线的那个;最伟大的将军也不是战无不胜的将军,而是不断挑起战争的那个;他们已经超越了士兵和将军的表象,深入为一种内涵——他们把战争当做一种享受生活的职业。
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断处于战斗和备战状态的人。
经过了几次不大不小的战役之后,狗蛋们突然销声匿迹,就像是深秋时节的虫子。我一个人赤裸着上身躺在牛背上,嘴里叼着一条长长的狗尾巴草,感觉到寂寞难耐。
我躺在牛背上,和牛肌肤相亲。牛毛细绒绒的,扎在背上痒痒的,有时能让人舒服得起一身鸡皮疙瘩。我望着天,天很蓝,眯起一只眼睛看云,觉得云又大又软,好像一张席梦思。有时候我被四月份的阳光晒得几乎要睡着,突然觉得天空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云却柔柔地塌下来,越来越近,几乎要盖到我身上。
然后“扑通”一声,我翻了个身,摔入水田中,满嘴是恶臭的淤泥。

狗蛋们的事在几天后败露了出来。
那天王二的两个婶婶在村里骂了一下午马路,从两点一直骂到太阳落山。原因是她们家的稻苗几天下来被糟蹋了好几大片。但是她们并没有捉到凶手,只好轧马路、骂空气。
王二心知肚明,一定是狗蛋们转移了报复目标,把气撒在了自己的两个叔叔家田里。但是王二没有声张。一方面,如果告诉大人,这笔账迟早要算到自己头上,毕竟自己是狗蛋们的死对头,如果没有痞子王二的存在,就不会出现这一系列恶性事件。
但是王二很愤怒。迁怒于人之人即是卑鄙小人。王二决定向狗蛋们发起一场堂堂正正的决斗。
这场决斗定在四月最后一天的下午。那天阳光灿烂,万里无云,只有一群鹅在马路边的池塘里嘎嘎叫,惹人生厌。
那天下午放完学,王二将油布书包胡乱扔在椅子上,便牵牛出门去了。他显得有点兴奋,脚步比平时快了不少,那头牛却慢腾腾地跟在他屁股后面,一副处世不惊的样子,这副样子带来的后果是多挨了几十鞭子。
决斗的地点定在水库下的一块大荒草地上。王二牵着牛走到水库下的时候,决斗双方算是到齐了,加上观战的一群狗蛋,有二十人之多。
你们这群卑鄙小人!这是王二的第一句话,说这句话时他光着膀子,穿一条屁股上破了两个洞的尼龙裤,一手叉腰,眼睛瞪得老大,吼得气壮山河,表情严肃而义正言辞。
我坐在电脑旁,想起当时的情景,觉得眼神有些恍惚,我只好重新点上一支烟,以便让自己保持清醒。我发现其实很多情节都已经被我淡忘了,但有些细节却记得很清楚。我记得狗蛋们听到我这句怒吼之后都显得很震惊,甚至有一个观战的狗蛋吓得从牛背上掉下来,摔了个狗啃泥。我还记得当时有一只蜜蜂在我屁股后面转来转去,发出的嗡鸣声如同一台歼10战斗机。这声音让我有些心神不宁,总想伸出手去遮住屁股后面的破洞,以防日本鬼子偷袭珍珠港。但当着这么多狗蛋的面,我不想做出这么降格的举动,所以我忍着伸手遮屁股的冲动,表情古怪地和狗蛋们形成对峙。
为了让整个回忆显得更加详实生动,我决定抽完这支烟,静坐一会儿再继续讲我们的故事。请大家谅解,至少你们可以先推测一下;或者想象一下,此时此刻,一个叫王二的男人,正坐在一间烟雾缭绕的屋子里,望着窗外橘红色的夜空出神。
这个男人在已过而立、将登不惑的年纪,眼神显得有些空洞而木讷。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故事的发展,因为我们要讲的故事已成为过去式。

5
王二十九岁那年,他大哥的儿子都已经会跑会跳了,成天吸着鼻涕,满眼眼屎,时不时还要赖在地上大哭一场。
那年春天,王二挎上一个破旧的旅行包,坐了两天一夜的大巴,终于来到了深圳。
深圳的夜很绚烂,灯火如浪,起伏不灭。王二扶着一条栏杆,勾着腰在路边干呕。这样的场景在当时随处可见,车慢、路途颠簸且遥远,对多年前那些很少坐车的年轻人来说,可能是记忆中的一场灾难。
吐得神不守舍的王二,和大伙一起被带到一家工厂的宿舍,逼仄狭小,霉气冲天。王二倒头便睡,如同坠入一口盛满牛屎的大锅,灶前有一群猴精在不断往锅底下添柴,把牛屎烧得沸腾不止。似乎有一股青色的牛屎蒸汽正慢慢将自己笼罩,他感到一阵窒息。
他几乎忍不住要爬起来呕吐。但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吆喝声在门外响起,有人在大喊快躲到山里去,快躲到山里去!屋里屋外乱成一锅粥,王二傻愣愣地望着窗外,外面黑漆漆一片,躁动的黑暗深处有几束电光由远而近。房间里有不少人披起一件外衣便逃命般冲了出去,还有些刚到的家伙也和王二一样傻愣着。
鼎沸的人声在黑暗中如同一窝胡蜂,刺耳的嗡嗡声令人头晕目眩。直到一位总管模样的人跑进来大喊一声:派出所的人来查证了!那群呆头羊才咩的一声,撒起蹄子便往后山上跑。
那天晚上空气很潮湿,这让人总感觉天就快要下雨,但雨终究没有落下来。那晚山里的植物都带着露水,空气很清新,带着一股月桂的香气。一弯新月隐隐绰绰地藏在沉云之后,西边的夜空上布满淡紫色的云翳——那是这座城市夜晚的颜色。
王二蜷缩在一蓬不知名的灌木旁,瑟瑟发抖。睡到半夜的时候他全身发热,所以在睡梦中把外套脱了,刚才情况紧急,他穿着一件背心就跟在人群后跑了出来。现在他手心发冷,头发蓬乱,比街上叫花子的情形好不了多少。
就在这时,从灌木丛背后伸出一只手,那只手里托着一支皱巴巴的烟和一个打火机。王二转过头去,发现一个三十余岁的男人,黑脸膛、三角眼、塌鼻子,眼角有褶子般的皱纹。他裂开嘴对王二露出了老实巴交的笑。这个人叫张三,安徽人,也是头一回出来闯荡。后来他成为了王二的好朋友,但是没过多久,他就回老家去了,王二也在不久后去了另一个厂,之后他们再无联络。

我还记得那个三月的夜晚,空气中浮动着厚重的水汽,从脚底下传来苔藓的味道,还有青草味,带着一丝鲜嫩,一点苦涩。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味道,从十岁起我便开始放牛,除了放我家的牛,有时还要捎上两个叔叔家的牛,整整做了九年放牛娃。我二叔热衷于买牛,后来他信了教;我大叔则擅长剥牛和炒菜,除此之外,他还擅长装疯卖傻。当然,此为后话。
那天夜里,天将明的时候,显得极为漫长和寒冷。我和张三抽完了他带的一整包红三环,即便是这样,也还是冷得像只半死的老鼠。

第二天果真下起了雨。王二带着高烧去厂房里做搬运,一整天都头重脚轻,好在张三是个老实人,帮了他好几把手,否则非出事不可。晚上回宿舍,王二吃了从家里带来的辣酱和姜片就死人般瘫倒在床,第二天很早就起来做搬运,累得像条哈趴狗,如此这般好几日,也不吃药(实则是没有药吃),病却慢慢好了。
之后的很多日子里,成天除了搬运还是搬运,日子过得浑浑噩噩。但我吹牛的激情却丝毫未减。有一次我们吃饭的时候比谁的力气大,大家各自吹嘘了一通,都说得天花乱坠。我决定反其道而行之。我说十八岁那年,我一个人上山推木头,一根一千斤的七里松被我用锯子锯成两段,分别绑在独轮车两头,然后推着车下一座大山。山路非常陡峭,我把皮带斜挎在肩上,就出发了。一千斤的重物全靠双手掌控,真是步履维艰。我一路跌跌撞撞走到半山腰,实在是力不从心。突然车轮被一块石子绊了一下,劈头盖脸地往悬崖下倾去。当时我肩上还挎着皮带,想跳出来已经来不及了,就在连人带车滚落悬崖的千钧一发之刻,我双手青筋暴起,以气拔山兮壮士死之气势,连车带木头一骨脑儿提起,硬生生拖到了路中间。然后我一阵虚脱,瘫倒在地,左眼角被石头划开一道口子,血流如注。此外,我的腰也闪了,在今后的很多年里,一到阴湿的日子,总会隐隐作痛。眼角下那道细小狭长的疤,曾一度让王二觉得自己可能要打一辈子光棍,当然,事实上这条伤疤并不是特别显眼,反而让他更具有男人味(很多女人都喜欢有伤疤的男人,不是么)。
对于一个性格乐观、爱吹牛皮的男人,一条伤疤绝不会影响他的个人魅力,这是我多年来悟出的一个真理。对于这条真理,你信不信无所谓,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那个故事让王二成了厂里当之无愧的大力王。
这个故事的成功之处在于,它具有较强的真实性。能让人半信半疑的故事,才是真正的好故事——如果一个故事让人一听就觉得很假,那就成了天方夜谭;如果一个故事能让每个人一听就深信不疑,那它根本就算不上是故事,而是生活本身——我们每天都在讨生活,如果连故事都真实化,那岂非很悲哀?      
王二故事的精彩之处,在于能让人半信半疑。当然,信的人是傻子。我的身边就时常有这么一群傻子。此外,这个故事还有证据。证据就是眼角下的疤和腰疼。
对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我也时常怀疑。但随着季节的枯荣,我开始对自身的真实性感到怀疑,我怀疑我根本就不是王二,因为我开始相信那个故事,也就是说,我变得和我身边的那群傻子一样,对王二二十岁那年的一席话深信不疑。我想大概是我已经泯然众人矣,或者是他们都变成了三十五岁的王二?这真是一个不大令人欢喜的推测。
但我又隐隐地觉得,那时的情景或许应该是这样:王二和王四去山上推木头,一根一千斤的七里松被他们用锯子锯成两段,分别绑在独轮车两头,然后两人推着车下一座大山。他们根本就没有挎皮带,因为皮带不适合两人挎。他们就这样一人掌一边出发了,山路十分陡峭,他们步履维艰。他们一路跌跌撞撞到半山腰时,车轮突然被一块石子绊了一下,整架车完全失去了控制,发疯般朝坡下俯冲过去。那时王二十八岁,王四十六岁,两个少年都有一股蛮劲。起初他们奋不顾身地攥住车把,想稳住车形,但一切都是徒劳的,独轮车如同一匹烈马,带着两个少年往山下飞驰。这时候王二已经松了手,因为如果再不松手,就会像皮球一样滚到山下;王四也想松手,遗憾的是,独轮车上的钩子挂住了他的衣服。眼见王四就要随车一齐摔下山去,王二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一把将王四拉了回来。也就在这时,独轮车一侧的木头滚落了下来,打在王二的腰上。
我还记得那时候是初春,天气很干燥。树是干的,杂草是干的,舌头也是干的。林子中飘荡着一股奇异的芬芳,也许是年前的腊梅的残香。远处的溪涧里传来淙淙水声,树叶的罅隙间还偶尔响起黄莺悦耳的歌鸣。我和王四伐完了木头,在一棵歪脖子树下拉了两泡屎,然后吹着口哨准备推木头回家。
我还记得那根木头打在我腰上的情景,那种感觉有点像别人在你后脑勺上打了一闷棍——虽然在此之前我从没被人打过闷棍。一阵恍惚的疼痛过去后,我就慢慢地倒在了地上。我躺在石子上,石子旁生了很多黄绿的杂草,草很干,而我身上的汗臭味却是湿的,湿里面也带着一股干燥的太阳的味道。而那块击中我腰的木头,已经顺着坡滚了下去。我躺在斜斜的坡上,发现天很蓝,蓝得如此深邃而广袤无垠。这时候,深涧里的泉水声混杂着布谷鸟的叫声向我涌来,我觉得这些东西都很美,我想我大概要死了,就算死了也不错,至少现在很美。
王二当然没死,他只不过在床上小躺了半个月而已。之后,他又嬉皮笑脸地走家串户、劈柴、偷树,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吹牛皮。
而至于眼角的疤,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根本就不是在那时留下的。事实上,他和王四去推木头的时候,那条疤已在他眼角下住了好几年。当然,此为后话。

6
王二二十一岁的时候开始学骑摩托车,三个月之后,他成了一名标准的摩的哥。在此之前,他做过搬运,扛水泥、箱子;他还进过电子厂,用粗大的手指操纵细小的零部件;此外,他还替别人卖过盒饭。他在十九岁到二十一岁的两年间,半夜在山上躲了不下十次,都是因为没有暂住证。那段时期的王二就像是个偷渡到美国的黑人,时刻做着逃跑的打算。
王二在他二十一岁的夏天搞到了一张暂住证,这意味着他从此不必再夜夜提心吊胆。遗憾的是,他也在那年夏天买了一辆二手嘉陵牌摩托,开始了他的摩的生涯。
王二的摩托虽然挂了牌,但却没有经营证。那年的夏天异常热,整座城市上空一天到晚都蒸腾着热气,王二趿一双拖鞋,穿一件背心,如一匹野狼般在大街小巷随意穿行。滚烫的风吹在他脸上,带着汽油和烟尘的味道,整座城市在王二的油门下变得越来越小,他觉得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绕这座城市兜一圈。
有一天下午,王二在一条小巷口拉客。一位中年妇女带着一个小孩准备坐他的摩的,两人还没坐稳,交警巡逻摩托已怪叫着俯冲过来。王二吃了一惊,叫了一声“坐好”,油门已加到了五挡,嗖的一声,如流星般蹿入小巷之中。
当时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刻,巷子里行人稀少。王二的摩托车如一条蚯蚓般在各条巷道中钻来钻去。那两个交警也不是吃素的,拉起警报在他屁股后面穷追不舍。
盛夏酷热干燥的风吹在王二脸上,吹乱了他的长发。那对母子紧紧地贴着他的背,发出杀猪般的尖叫。
我到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下午,我咬紧嘴唇,如同一匹被猎人追捕的雪狼。巷子两旁的货摊、屋檐和行人都变得模糊不清,如同一条条素描线,我把全身所有力气都灌注在双手上。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字:冲!
那天下午王二在一座天桥上甩开了那两个交警,他把车停在一株荔枝树下。那是一株很大的荔枝树,荔枝已经被摘空了,只在树根下散落着折断的枝杈和憔悴的叶子。他刚把车停稳,那个女人就扑上来给了他两巴掌,然后牵着那个还在大哭不止的孩子走了。
王二蹲在荔枝树下,点了一支烟。夏天的阳光如米酒般从密密麻麻的绿叶间倾泻下来,在发黑的路面上形成流动的斑点。等他踩灭烟头,抬起头来时,那对母子早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在那段摩的岁月里,我最喜欢的还是暴雨来临前的下午。深圳的夏天多台风,台风是一种很美的东西。
每当暴风雨来临前,王二都要踩紧油门,在喧嚣的街道上扬起一阵尘土。他喜欢那样的夏天的午后,狂风卷起了塑料袋、树叶和女人的裙子,那些雪白的大腿如嫩滑的春笋般林立在他面前,那些女孩子或朴实或妖艳的笑声在他二十一岁的心上漂浮而过,有的仅仅是漂浮而过,有的却慢慢生根、发芽。那些女孩子眼里的波光多么像一池秋水、一场春雨,伴随着一场场暴风雨降落在他干涸的心田上,那些生根发芽了的种子就慢慢拔节成一丛丛雨后的春笋,他似乎能听得到自己年轻的肉体将要破茧而出的声音。
每当这样的时刻,我都变得很悲伤。我不再是多年前那个痞里痞气的王二,那个爱吹牛、喜欢捣蛋的王二,而是一个诗人,一个骑着摩托车的诗人。
我在飞逝而过的摩托上
缓慢地瞥视着你盛开的裙子
你粉红的花瓣上
会不会有欲滴未滴的露珠
大雨来临前是生意最好的时间段之一,但王二很少在这个时间段载客,他只是一个人默默地骑着摩托,在路上漂来漂去,如同一只热爱飞翔的鸽子。
大雨过后,原本燥热的城市会显得很安静,到处都折射着碎银子般的光斑,天色渐渐暗淡下去,很多打工的女孩子卷起裤脚,手挽着手从他面前走过去。他看见她们的头发湿漉漉的,但是却很好看,她们的背影瘦瘦的,明显是营养不良,但是也很好看。他就这么呆呆地靠在他的摩托上,抽一支烟,看她们的背影逐渐远去,看一天又这么从自己眼皮底下溜过去。
那样的夏天,雨后的傍晚,现在回想来依旧那么令人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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