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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予任诗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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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0 13: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独唱,秋殇
QQ:253086719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怀里

让我住进你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见与不见》扎西拉姆·多多
再次见到这首诗时,还是在一个落雨的午后,慵懒的窝在沙发,百无聊赖的翻看着叫做《非诚勿扰》老片,剧中依样下着雨,只是较之窗外的淅淅沥沥却显得如此磅礴,我喜欢这种天气,静心、宁神。我甚是觉得这样的诗句最是适合这种场景,那时的我就有提笔写字的冲动。可是我一向懒惰,每每想写些东西时都是迟迟不肯下笔,直至那种或是忧伤,或是欢快的感觉继续消失在我乏而无味的生活。就像我一直想写点东西予你,却屡屡在这不明就里的原因中逝去。
我苦想于该怎么形容初次见你的时的感觉,猛爷追问我许久,情急的我不知该怎么回答,“怦然心动”似是最完美的答案,我最喜黑白两色,那天你恰巧是一袭黑衣,擦肩时不经意的一笑像是掩在黑纱下的神秘。没曾想在过后不久的时日里,我会因为那一抹并不属于我的微笑迷失了心性,迷失了自己。
我生性凉薄,总说这个世界没有我忘记不了的事物,所以在过去的岁月里,都是将自己的感情压抑在狭小的不为人知的世界里,猛爷说我只是给自己的软弱加上一个好听的名字,什么生性凉薄不过是不敢而已。其实说是软弱尚不如说是懦弱,懦弱于不敢表达自己,懦弱于不敢面对自己真实的情愫。
也不知何种的原因,在遇到你后让我抛开了些许懦弱,一向自诩清高的我变得这般纠缠不休。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一次又一次的添加。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执着,并且坚信着努力终将会有收获。那天我也曾说,你若离去,纵是踏破山河也要觅你足迹。固执的认为自己的诺言定是经得起时光的沉积与简练,无惧风霜,化为岁月的书签,如诗、如歌、如似花美眷。
我一度将你定义为“镜花水月”,就是在提醒自己即使你我有着一场交集也注定是擦肩而过,无需太过认真,正如我写给你的验证“兴许是过客”。却不知自己还是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像是一场未知的旅途,不知疲倦的行进着,想回头才发现,早已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岸。那日我问曹哥该怎么才能忘记你,曹哥问为什么,我说这样不好玩,不想玩了。却发现自己像是输红了眼的赌徒,一不小心输了整个江山,还要输了我自己。一转身落得个尸骨无存,一回头怕又是个万劫不复。他说我也只是骗骗自己而已,可我何尝不知我只是在骗自己。其实我需要骗的也只不过是自己。
步入十月的小雨已然夹杂着一缕寒意,今夜我想有一场酒醉。大多数的时间我都会认为我自己是一个矛盾体,只有醉酒和落雨的夜才能让我有着静下心去诉说,去表述。算算时间,自我想予你写些东西至今日已经两月有余,断断续续的就只划下这满纸的絮絮叨叨,不知该如何表述,更不知到底自己想诉说些什么。还能记住的就是今夜我提笔是因为一首歌,无意间碰触了我最柔软的感情,算不得伤感的旋律就如潮水般,随着这场雨瞬间淹没。你听,歌中所唱“你好陌生人,会不会奇怪。如果有一天我们亲密到无猜。”

又是一个十月,距离初次遇见你,已是整整一年。不同的是那时你我只是一次没有回眸的擦肩,现在却是误了一场交集,而相同的就是依旧陌路。
十月四日,行至古镇。他们说还要许久才能返程,我想我有时间来续写久久未能完结话,所以起笔。我喜爱古镇此时的天气,阴至深沉,将雨未雨。蒙蒙的湿气笼罩在不远的山间,适时的一股轻风带起丝丝的凉意。一把藤椅,一杯微苦的茶,我临江而坐,望着江上撑船的人,没想到在这个拥挤的不能在拥挤的假期,还能找到如此清闲的小亭,本意享受一下放松的惬意。却还是在这水榭之处想起了你。所以我说,我有点讨厌这个假期,因为闲下来就会想些不该想的事,就会想些想了也是白想的人。
我费力的去探索过我自己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人,曾有人说我喜欢把自己的柔软打磨、包装成刀枪不入的城堡,却不知那只是最为拙劣的自欺欺人,根本就不需多大的火力就能让我狼狈的丢盔弃甲,一场雨就能淹没一座城。星座书上说我,最没有安全感却是常常装的凡事都无所谓,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最最苛求的不是无所谓,而是无所畏。
那天你我相对而坐,无意间的一句话,我想是碰到了你藏得最久,埋得最深的记忆,仅仅是一瞬你就湿了眼角。所以你也如我一般,并不是你表面装的那般坚强,你脆弱的不堪一击,但是你仍然不自知的欺骗着自己。而且还是那么彻底,甚至自己都是深信不疑。深信着自己能走出来,深信着自己出来了就不再回去。但是你必须的承认,我们都得向世俗妥协,并且无条件屈从。你说,岁月还留有多少时光,供你我挥霍。
有句话这么说“如果人得心都像地铁一样,这么容易被塞满。那世间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人挂念”,你早就忠告于我,让我离你远点,不然你会把我伤的体无完肤。彼时的我定是带着一脸的无辜与无畏,因为我坚信着自己能够压抑住一直保持平静的心,或者说我我也给我自己下了一个与你一般无二的定义,冷血。所以没人伤的了我,我也伤不了人。却不想你压根就是无解的毒,离你越近就离自己越远。一不留神就动了情、伤了心、扰乱了思想。
时钟摆在凌晨两点二十,这个假期悄悄的离开了人们,我想大多数的人此时都处在沉睡。我不喜欢郭敬明的原因就是在我尚在少年时,他用他那杆漏洞百出的笔骗取了我许多泛滥的同情心。但我不得不承认,就在刚刚看完的那部《小时代》里,一句台词让我读了又读。
“生活充满一千零一种未知的可能性,谁先遇见谁,都可以导致完全不同的结局。上帝在转盘里洒下了一把钢珠,在转盘没有停下来之前,没人知道,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时间的可怕之处就在于永远以恒定的步伐向前迈进,无休止的流逝生命,悄无声息间就是青丝白发,沧海桑田。这句话是我说的,其实这样认为是太过于悲观,可能时间也是最适合疗伤的圣药,待到你我都忘记这段不算悲剧也称不上愉快的插曲时,再次相遇时兴许还是会相视一笑,一如那年初见。
越到此时我越不知道该怎么收笔,那就送你曾在三年前,我写下了一句自己都觉得煽情的句子。时间久了,就忘了到底该怎么说,大概如此:
如果人这一辈子,能有一次机会可以把“如果”变为现实,那么我想,如果先遇见你的是我。
                  

写予你,写予我,写予那几场雨,和那些美好的胡思乱想
                                                                     2013.10.8
                                                                      凌晨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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