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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英文版 第四章 里仁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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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20: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语》中英文版
第四章 里仁篇(2)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The Master said, "Those who are without virtue cannot abide long either in a condition of poverty and hardship, or in a condition of enjoyment. The virtuous rest in virtue; the wise desire virtue."
【原文】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①,不可以长处乐②。仁者安仁③,知者利仁④。”
                  
【今译】
孔子说:“不仁的人不能长久处于困窘,不能长久处于安乐。仁人安于仁(因为他只有实行仁德才心安;)聪明人利用仁,(因为他认识到实行仁德对自己有长远而巨大的利益。)”
【注释】
①约:指受约束的困窘境地。
②乐:安乐,享乐。
③安仁:安心于仁。自甘自愿实行仁。
④利仁:以仁为利。为利益而努力行仁。
【评点】
此章是说,唯有仁者能安贫乐道。做成一个仁人,做了符合仁义要求的事,他的内心便会感到欣喜愉悦,感到安心、踏实,否则,他的内心会感到愧疚、痛苦,受到良心的谴责。孔子称人们的这种心理现象为“仁者安仁”。贫困或安乐并不决定一个人的品德,相反,不同品德的人身处贫困或安乐时的表现却是完全不同的——不仁的人因为贫困会使他犯上作乱,行不义之事,不仁的人因为享乐,会使他不知所以,更加不仁不义。因此说,仁者贫不馁、富不骄,不仁者贫则志移、富则荒淫;仁者终生一贯,贫富无改其志,不仁者因物而变、贫富均不能守。因此,一个社会对待仁者与不仁者应有所区别;仁者可容其贫,亦可使其富;不仁者,既不能令其贫困,也不能使其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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