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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英文版 第十四章 宪问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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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1: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语》中英文版
第十四章 宪问篇(7)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The Master said, "Can there be love which does not lead to strictness with its object? Can there be loyalty which does not lead to the instruction of its object?"
【原文】
子曰:“爱之①,能勿劳乎?忠焉②,能勿诲乎?”
                  
【今译】
孔子说:“爱他,能因为爱他,就不让他劳苦吗?忠于他,能因为忠于他就不对他进行教诲吗?”
【注释】
①之:他,泛指“一个人”或“某个人”。
②忠焉:忠于他。焉:他,作代词用。乎:吗,疑问语气助词。
【评点】
     孔子在这里说的“爱”,不只是父母之爱子女,也包括兄之爱弟、老师爱学生、长辈爱晚辈等。“忠”也不限于臣尽忠于君,也包括忠于自己的上级和长辈。爱的目的是希望他茁壮成长,生命辉煌,但不给他艰苦磨练,这种希望就只是幻想。因为劳动能够锻炼人品,通过劳动教育能转变一个人的思想。忠的目的是帮助他巩固政权、稳定形势、帮助解决困难,如果不给他诚心诚意地提出批评教诲,那种忠就变成了阿谀逢迎,谋取私利。要把艰苦经历变成一种财富,要把直言敢谏看做真正忠诚。不要名曰爱之,其实害之。不要名曰忠之,其实纵之。
    苏轼对本章作了很好的说明,他说:“爱而勿劳,禽犊之爱也。忠而勿诲,妇寺(妇人和宦官)之忠也。爱而知劳之,则其爱也深矣。忠而知诲之,则其为忠也大矣。”(《论语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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