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小琪
今天在看专业期刊时, 看到一句简单但是让我困惑的话: Both of the experts are willing to entertain various concepts. 当时按照以前我对entertain这个词的理解, 它的意思应该是招待或者娱悦某人. 可是一放到句中意思不妥啊, 难不成 “两位专家都很乐意娱乐不同的理念?” 于是, 我打开百度词典, 一查才发现, 原来entertain 居然还有 “接受(某种思想或者看法)”的意思! 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
我一直盯着电脑屏幕上对entertain的解释, 目光久久不肯离开. 我突然感到这个单词有无限的美感, 这种美感源自于它本身特殊的意义与用法. 这是一种语言的巧妙与唯美! 我不记得自己曾经多少次被一些单词巧妙的用法所震撼. 这些单词在我们看来相当平凡, 可是它们在特定的场合却有着与平时截然不同却相当形象生动的意义. 这就是语言之美!
学习了英语多年, 而且一路以来都相当用功与刻苦, 本来应该对这种语言现象见怪不怪, 应该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震撼. 然而在我身上, 事实恰恰恰相反. 英语学得越多越精, 反而越感受到它的魅力与光彩. 当看文章或者听新闻或者听外国朋友讲话时, 只要碰到一个用得相当生动的词, 词组甚至是一句话, 我都会在脑海里久久地回味, 久久地思索. 这个过程可以用一个很形象地单词来表达: Internalization(内化过程). 是的, 我在欣赏品味某个词或者某句话的语言美感时, 我也在将它化为己用.
曾几何时, 我曾经抱怨英语太 “繁琐”, 不如中文 “简单”. 为什么呢? 因为很多时候中文很短的一句话, 要是用英语说出来了却需要很长的句子. 然而学到后面, 渐渐地, 我却发现了情况并非如此. 有时英语很短的一句话, 用中文译出来一样会很长, 而且译出来的句子永远没有原句的韵味. 这和用英文来翻译中国的古诗词是一个道理. 举个例子, 比如说以下这句话: He was sandwiched by passengers on the bus. 这里的sandwich用得可谓是让人拍案叫绝. 这句话译成中文是: 它被车上的乘客夹着. 言外之意是车上乘客很多, 他前面都有人夹着. 然而翻译后的中文远没有原句那么生动形象. 众所周知, sandwich 原意是三明治, 它也可以作动词用, 表示把某样东西前面夹着, 就像三明治中间的肉片一样, 被两片面包夹着. 解释到这里, 相信不用我多说, 读者们都知道哪句话表达的意思更加惟妙惟肖了!
这就是语言的美感与深奥! 来了爱尔兰以后, 每读一篇文章, 我都被里面的某些语言的闪光点所吸引, 所陶醉. 这些闪光点是我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但是却可以让我心灵为之一震的. 曾有和我一同来UCD读书的同学向我抱怨说他们对看论文和期刊不感兴趣, 觉得好枯燥, 而且很多生词. 然而我却非常乐意地去读它们, 而且是如饥似渴地读. 除了我对文章里面论述的观点与问题感兴趣外, 更大的促使我孜孜孜不倦地读完这些文章的动力, 我想就是英语这门语言给我带来的美感. 读文章犹如品茗, 来不得丝毫的急躁与轻浮. 所以我会专注地读着这些文章, 但并不急于求成. 遇到一个用得巧妙的词组, 我会停下来品味一番; 看到一句写得相当工整流畅的话, 我也会忍不住停下来鉴赏一番; 遇到不会的词, 我会逐一地在词典里查出并积累到自己的词汇库里, 后面加以记忆与运用. 甚至有些时候, 当遇到一个相当巧妙的词或者句式或者用法时, 我会忍不住拍案而起, 叹一声: “写得太好了!”.
学习英语时, 会经常拿它来与中文比较. 在比较语言的同时, 其实也在比较着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要知道语言是一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很久以前老觉得中文比英文好, 中文比英语形象而且深刻. 然而到了现在, 虽然仍然觉得自己的母语比英语优胜一筹, 然而这个 “优”的幅度, 却大不如前. 外语学得越深, 就越能感受到它内在的韵味与精髓.
突然感悟到: 如果我们学习某门外语而觉得它不如中文时, 其实是我们的外语水平没到家, 或者说没有达到自己的母语水平. 所以我想, 如果有一天, 我不再感觉到中文比英文 “优胜一筹”时, 我就真正学到家了. 然而这一天, 谁又知道是什么时候? 或者三五年, 或者十年, 数十年, 或者我一辈子也达不到. 但是不管怎样, 只要努力去学了, 即使达不到也可以无悔, 因为我们起码赢了自己的惰性, 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在深圳时曾经和几个朋友吃饭. 大家在谈到兴趣爱好时问我最喜欢干什么. 我半开玩笑地对他们说: “我最喜欢学英语.” 是的,所谓兴趣爱好, 就是你乐此不疲的东西, 就是你一有空就想做的东西, 而不是环境逼着你非做不可的东西. 听了我的话,其中一个朋友居然对我说一句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话: “小琪,你真幸福, 你除了学习和工作以外还有自己的一种精神寄托, 那就是英语. 不像我, 我喜欢做的东西也不少, 可是就没有真正非常热衷而且乐此不疲的东西!” 那一刻我愕然了.
是的, 我从来没有想到原来疯狂地爱上英语已经是一种幸福. 和很多英语学者一样, 我也曾抱怨单词难记, 口语听力难提高, 进步很缓慢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然而抱怨归抱怨, 我和广大英语爱好者一样, 也一路坚持下来了. 或许正是因为英语本身的美感,以及它赋予我的让我感到 “幸福” 的精神力量, 让我一路走到了今天. 在抱怨与努力的交替中, 春来秋去, 我学英语学到了国外, 学到了我写下这篇文章的这一刻. 青春无悔, 奋斗无悔, 原来靠的不是瞬间力量的爆发, 而是细水长流的坚持.
夜雨寄北
Miss in Rainy Night
作者: 李商隐
译者: 赖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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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问归期未有期,
You are asking me the return time
But I have not the clue in my heart
巴山夜雨涨秋池。
In Bashan the rain tonight is heavy
Filling the pool to overspill fully
何当共剪西窗烛,
I am figuring when we can together cut the candle wick
却话巴山夜雨时
Chatting about the current rain in Bashan in swe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