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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权思想的起源
提问者:1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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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玉琳回答:
(1)“人权”字眼第一次使用——古希腊欧里庇得斯
“人权”概念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文明。一批思想家开始提倡自由与平等。最早使用人权字眼的希腊悲剧作家欧里庇德斯认为,根据自然法则,奴隶和自由民应该是一样的,奴隶之所以成为奴隶,不是因为他们愚笨,而是社会制度和法律造成的。这种朴素的平等思想,后被斯多葛学派发扬光大
第一次提出了人权理论——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
“人权”是基于“人”的权利,它所强调的是人本身的价值和尊严。
从这个意义上考察,古希腊罗马就有了人权理论的萌芽。按照一般的说法,古希腊哲学从苏格拉底开始,就把重心从对大自然奥秘的探求转移到对人自身的研究,所以,在他们那里便有了对人性的一般论述。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的理性指引着人们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这种理性是一种法,即自然法。城邦的实在法必须符合这种理性的自然法,否则便不是好的法律。然而,这种理论过于淡薄,而且柏拉图的等级制和亚里士多德“人是城邦的动物”的论断是很难与严格意义上的人权观念相调和的。他们的“人”缺乏普遍性,自治性和独立性,所以他们的理论就不能称之为人权理论了。
如果把斯多葛学派所主张的自然法思想中的平等观念作为近代人权理论的思想来源 ,那么还应提及的是基督教的创世平等观对人权理论的重要影响。它宣扬每个人的生命都来自一个共同的造物主—上帝,他们都是上帝的儿女,因此在生命价值和尊严上是绝对平等的。基督教的平等观比斯多葛学派更加深刻 ,“它把人的自然平等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 ,即在生命创造意义上的平等”。基督教所主张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却成了西方民众的普遍信念 ,并为近代人权观念的形成奠定了精神基础。http://www.wenmings.com/a/zhutiyanjiu/xianzheng/renquan/2011/0901/2966.html
回答时间:2011-11-10 20:29:18
关键词:
西方人权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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