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入学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41|回复: 0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4: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中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有信息发布、即时通讯、支付结算等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网上注册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时,为通过网上认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并替换他人身份证件相片,属于伪造身份证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罗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入学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滚动|柠檬大学 ( 京ICP备13050917号-2 )

GMT+8, 2025-9-7 03:14 , Processed in 0.03304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