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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利用微博不实举报法官被罚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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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4: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本案情


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邱某与张某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中,邱某不满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怀疑法官对鉴定检材“做了手脚”。2019年11月,邱某在其个人微博上公开发文举报法官“调包”鉴定检材。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邱某的举报进行了调查,确认不存在法官“调包”鉴定检材的行为。2020年1月,纪检监察部门对邱某进行当面答复,明确告知其举报不实,建议其删除相关博文。但邱某拒绝删除博文、进行澄清。至2020年1月,其发布的不实举报博文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


处理结果


邱某利用微博公开发表不实举报信息,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并明确答复后,仍拒绝删除博文、澄清事实,相关博文浏览量超过10万人次,影响恶劣。2020年10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天河区法院依法对邱某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邱某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复议依法维持处罚决定。后邱某缴纳了10万元罚款,删除了不实举报博文。


典型意义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对法官进行不实举报,对法官名誉的损害极大,同时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极易产生舆情,应予以严惩。本案中,邱某因不满鉴定结论,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微博上不实举报承办法官涉嫌调包鉴定检材,在确知调查结果并明知进行不实举报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后,仍不思悔改。其抹黑法官、践踏司法权威的故意十分明显,性质恶劣。法院强力干预、有效处置利用网络侵害法官权益行为的做法,切实保障了法官的合法权益,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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