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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妻”造谣者被刑拘 网络谣言何以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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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2: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老夫少妻”造谣者已于11月23日被刑拘。近年来,从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到女大学生被捏造为海王,各类谣言频出引发舆论热议,而谣言屡禁不止的背后,往往是低廉的造谣成本和高昂的维权成本。




网络谣言屡禁不止


此前,名为@飞哥在东莞的网友发布图文称“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引发舆论热议。


随后图中女子@_Niki君_发文辟谣,称该照片是自己几年前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与外公的合照,并非图中所说的“老夫少妻”。随后,头条号管理员发布处罚公告,称平台已对该账号予以封禁处理。




而这并非个例。11月初,就曾有博主@瞌睡矮星人发布视频,称某蓝V博主@大眼看世界用几张图片和文字拼凑出的一个短视频,指责自己为“海王中的女霸王”,评论区骂声一片,还有人攻击自己的父母。


在该博主发布澄清视频后,造谣账号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并称将永远关停账号。目前,该博主已起诉短视频平台,等待法院立案。该博主表示将维权到底。


被造谣者维权艰难


实际上,两位博主的维权之路走得并不顺畅。博主@瞌睡矮星人在视频中讲述了她的维权经过。


该博主称,在发现造谣视频后,她便通过截图、录屏的方式留下证据并报案。但公安局称维权并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畴,博主需通过起诉平台的方式获取该侵权人的ID信息,随后才能起诉该造谣者,并且维权周期较长。


而博主@_Niki君_也讲到,视频和图片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后才能成为合法证据,并且因为造谣源头者的内容被搬运到各种平台,证据收集相对来说比较困难。


律师也告诉她,过往被造谣受害人的维权费用甚至高达数十万,并且维权周期可能要按年计算,但她表示会选择维权到底,只有这样才会给爱造谣的人足够的威慑力。


造谣者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被造谣者维权困难的状况,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表示,首先,诽谤案绝大多数都是自诉案件,属于法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之一,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只有当诽谤行为及其危害结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诽谤案才成为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


其次,发生在网络的诽谤案,被害人取证较为困难,特别是获取侵权人的个人身份信息。2021年11月刚开始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就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需要取得个人的同意。无法获得侵权者的个人身份信息,没有具体的控告对象,无法判断控告对象是否真实存在,公安机关一般也很难立案甚至受案。


但造谣者也并不能“一造了之”。杨晨表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造谣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例如,今年4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一案宣判,2个造谣者均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此外,若谣言出现后,谣言发布的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事前履行提示义务,在接到被造谣者投诉后及时履行监管义务等,则平台须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造谣信息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也提醒大家,在此类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发现被侵权的证据之后,应该及时固定证据,比如能下载的下载,能截图的截图;其次,在证据没有灭失之前尽快对显示侵权结果的电子数据进行证据公证;第三,将证据及时提交给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侵权行为。对一些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可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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