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IS手册第66页,3.7.4的例子和3.7.6.1第4个黑圆点的例子不一致呀?
CALIS手册第66页,3.7.4的例子和3.7.6.1第4个黑圆点的例子不一致呀?提问者: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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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回答:
CALIS手册第66页,3.7.4的例子和3.7.6.1第4个黑圆点的例子是属于不同的情况,两个例子并不矛盾。前者虽然是属于Harvard University里的Law School,但是它是属于具有独立识别性的从属团体名称,所以可以作为直接标目著录为:Harvard Law School;而后者中的School of Pharmacy是属于University of London里的School of Pharmacy,但它不是属于具有独立识别性的从属团体名称,所以必须作为其上级团体的从属标目使用,著录成:University of London. School of Pharmacy.(对于从属团体名称是否具有识别性的,是按直接标目著录还是按从属标目来著,有一个办法可解决,那就是查美国国会的名称规范档就一目了然了。)
回答时间:2009-05-12 09:24:40
关键词:西文,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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