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英文版
第十七章 阳货篇(15)
子曰:“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
The Master said, "There are those mean creatures! How impossible it is along with them to serve one's prince! While they have not got their aims, their anxiety is how to get them. When they have got them, their anxiety is lest they should lose them. When they are anxious lest such things should be lost, there is nothing to which they will not proceed."
【原文】
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①?其未得之也,患得之②。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③。”
【今译】
孔子说:“与品德恶劣的人可以一起事奉君主吗?当他没有得到禄位时,担心得不到它。已经得到禄位,又担心失去它。如果担心失去禄位,那就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了。”
【注释】
①鄙夫:鄙陋、庸俗、道德品质恶劣的人。事君:侍奉国君,特指共同事奉国君。
②患得之:杨伯峻《论语译注》引证说明“患得之”乃“患不得之”,脱误一个“不”字。
③无所不至:无所不用其极,无所不为。
【评点】
孔子认为“小人精神现象”,一个是“多怨”。“放(依据)于利行”(见《里行篇》),就是只顾自己利益,不顾别人利益。由此,多与别人发生冲突而产生怨恨和烦恼。另一个特征是:患得患失。患得患失情绪经常笼罩着小人,这也是小人“长戚戚”的心理导因。
“鄙夫”即小人之类,这种小人在未得到某一“利”之前,唯恐得不到它;得到了,又怕失去它。为了不失已获之“利”,就什么损招,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无所不用其极。这种人令人厌恶,其总是患得患失。只会为自己打算,为了自己向上爬而不择手段,至于国家、百姓、事业,他们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孔子认为,这种人不可与之相处。清代刘宝树《经义说略》说:“自‘色厉而内荏’至‘鄙夫’凡四章,语意大略相同。皆言中不足而外有余,盖貌为有德则色厉,而阴实小人故内荏,貌为好学则道听,而中无所守故涂说,是故居则为乡愿,出则为鄙夫,欺世盗名之徒,其害可胜言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