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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中英文版 第十二编 《告子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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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09: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中英文版
第十二编 《告子下》(12)

第十二章  君子不亮,恶乎执

孟子曰:“君子不亮,惡乎執?”
   Mencius said, 'If a scholar have not faith, how shall he take a firm hold of things?'

  【原文】

  孟子曰:“君子不亮①,恶乎执?”

  【注释】

①亮;同“谅”,诚信。

  【译文】

  孟子说:“君子不讲信用,怎么能够有操守呢?”

  【读解】

  关于“信”的问题,孔子、孟子都有表面上看来自相矛盾的说法:
  孔子一方面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另一方面却又说:“言必信,行必果,孩在然小人哉!”(《论语·子路》)
  孟子一方面说:“君子不亮,恶乎执?”另一方面却又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离娄下》)
  这种自相矛盾,正如我们已多次说过的那样,其实正是原则与变通二者的对立统一。在孔子、孟子看来,一方面,“信”是君子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另一方面,又不能拘泥于小节小信。所以,应该以“义”来进行调节变通,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惟义所在。”其实,二者的辩证统一,孔子在《论语·卫灵公》里也已经说到过,这就是“君子贞而不谅。”贞是大信,谅是小信(与孟子本章的“亮”(谅)泛指一般的信不一样)。一句话,要大信,不要小信;要在原则问题上讲信用,不要拘泥固守于小节上的一成不变。
  这就是孔子、孟子关于“信”的辩证观,值得我们特别注意.以免引起思想认识上的迷惑不解乃至于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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