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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可门诊报销了”“填个表医保省10万”?别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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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2: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段名为“有社保的朋友注意了,慢性病可以门诊报销了”的小视频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流传。社保几乎人人都有,而“慢性病”“报销”等关键词又是老年人最关心的话题,因此这条短视频一度热传。


视频中罗列了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人常见的疾病,还通过“社保有一个隐藏的小福利,很多人不知道,如果用对了,能帮你省10万”“如果你不主动去问,工作人员一般也不会告诉你,要是不知道,那就白花了冤枉钱”等此类诱人的话术来吸引流量。但上海辟谣平台核实并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发现,短视频中的多条内容漏洞百出,简直是个谣言的大合集,在此一一说明,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


谣言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样”




真相: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待遇都不一样。以上海为例,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依据年龄、职业、是否在职等因素都不一样,具体待遇可在“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众服务-信息查询-参保人员待遇查询”中查询。而新农合的参保人医保待遇,也要根据各地医保的报销标准进行。


谣言二:“以前门诊看病医保基本不能报,现在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以报了”




真相:医保可以支付门诊费用。自从1998年,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就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谣言三:“慢性病超过起付线的门诊费用,最高可报15万”




真相:没有统一的报销标准。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以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老人为例,门诊先由个人账户支付,用完后本人负担300元,超过部分再有相应的自付比例。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起付标准为700元。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不设起付标准。后两者最高支付限额为55万元。


谣言四:“门诊优先报销慢性病和重大疾病”




真相:医保报销没有先后之分。医保报销是根据参保人医保待遇、具体治疗、用药和住院情况进行相应的报销,没有优先报销某种病之说。造这种谣的自媒体大都是想吸引老年人的点击量。


谣言五:“填写一张‘特殊疾病报销申请表’,慢性病门诊费用就能报销了”




真相:在上海,特殊疾病报销和普通门诊报销一样。所谓的特殊疾病,是指一些重大疾病或某些长期需要服药的疾病。上海医保热线告诉记者,医保报销是属地管理,在上海,特殊病报销和普通门诊报销一样,并没有特殊病报销申请表。但各地政策不同,关于特殊病的报销流程,需咨询当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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