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有哪几种形式?
越权有哪几种形式?提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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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越权”,英、美法院所积累的经验向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1.违法:指与法律明文相抵触,如不遵守法定的程序,不正当的再授权,超越了管辖权的范围等等。2.过失:指不合理的决定,不适当的动机,不相关的考虑,对公民权利的破坏等等。总之,“越权”系指一切法定职权的行使与宪法、法律和上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针对行政“越权”问题,美国《行政程序法》规定了司法审查的范围,这就是:1.专断地滥用裁量,违反了法律规定;2.违反宪法规定的权利、权力、特权与豁免权; 3.违反法定的界限;4.违反法定的程序;5.法定证据不足或无证据。--{引用:}
回答时间:2012-10-29 15:38:22
关键词: 三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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