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仙 发表于 2013-6-6 11:22:21

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偿办法

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偿办法
提问者:50300032
------
徐祖银回答:
一、 赔款制度 1. 书丢失应购买同书名、同著者和同卷、同册图书赔偿,并交5元图书条形码费。若无法买到者,就按图书的3-10倍赔偿。 2. 一套图书丢失1册,先按一套图书价格计算出每册图书的平均价格,再按上述规定赔偿。 3. 本书、线装书、工具书、样本书一律按原价的10倍赔偿。 4. 失图书办理赔款手续后,若找到原书或买到同版、同卷、同册图书,可交回赔书罚款发票(须在赔款存根发票未上交计财处之前),前来办理退款手续。二、 罚款制度 1. 挖图书,如书还有留用价值,每页按1元罚款(原书留馆),如书已无留用价值按图书制度赔款。 2. 点、批注、涂画,工作人员对其读者进行批评教育后,每处按0.20元处以罚款。 3. 面或封底损坏,按0.50元罚款,已补好的图书按0.20元罚款。 4. 现偷书者,除按该书的十倍价格罚款外,另报读者单位进行处理,同时写出书面检讨张贴在借阅室内。 5. 过期罚款、赔书罚款时,工作人员必须开具发票。
回答时间:2012-04-13 11:44:22
关键词:图书赔偿 三峡大学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