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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英文版 第十三节 知之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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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21: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学》中英文版
第十三节 知之至篇
第五章(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至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1』此谓知本。
『2』此谓知之至也。
This is called knowing the root. This is called the perfecting of knowledge.
【原文】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现代解说】   
上述思考的内容,就叫做认识道德现象的根本。这就是对人类道德修养问题,认识水平的最高点。亦即,抓到了根本。即:“此谓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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