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英文版
第六章 雍也篇(18)
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The Master said, "Where the solid qualities are in excess of accomplishments, we have rusticity; where the accomplishments are in excess of the solid qualities, we have the manners of a clerk. When the accomplishments and solid qualities are equally blended, we then have the man of virtue."
【原文】
子曰:“质胜文则野①,文胜质则史②。文质彬彬③,然后君子。”
【今译】
孔子说:“内在的质朴胜过外在的文采,就未免粗野;外在的文采胜过内在的质朴,就未免浮夸虚伪。只有把文采和质朴配合恰当,然后才能成为君子。”
【注释】
①质:质朴、朴实的内容。孔子认为,仁义是质。文:文采。孔子认为礼乐是文。
②史:本义是宗庙里掌礼义的祝官,官府里掌文书的史官。这里指像“史”那样,言词华丽,虚浮铺陈,心里并无诚意。含有浮夸虚伪的贬义。
③彬彬:文质兼备相称;文与质互相融和,配合恰当。
【评点】
世上的事物,有对立则必有统一,固持一端则难于永立。质朴、文雅均为美德,然二者又相互对立,倘仅持一端甚至偏激,则必然走到粗野或虚浮。质朴内含需要文采形式,否则,“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徒有文采而无内容,则也必然走向虚浮。本章中的“质”指内容而言,“文”指形式而言。对于君子修身来说,“质”就是仁,“文”就是礼,仁统摄礼,礼体现仁,二者不可偏废,仁与礼兼备,就达到了君子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