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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中英文版 第十二编 《告子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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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09: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中英文版
第十二编 《告子下》(16)
第十六章  教亦多术

孟子曰:“教亦多術矣,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
   Mencius said, 'There are many arts in teaching. I refuse, as inconsistent with my character, to teach a man, but I am only thereby still teaching him.'

 【原文】

  孟子曰:“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

  【译文】

  孟子说:“教育也有多种方式方法。我不屑于教诲他,本身就是对他的教诲。”

  【读解】

  教育有多种方式方法,这是不言而喻的。孟子这里着重谈到的,则是一种独特的方法。不屑之教,是亦教之。其实,我们已经看到过,孔子正是采取这种“不屑之教”的老手。除了《论语·阳货》所记载他对孺悲的态度是典型的“不屑之教”而外,他教育宰予:“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论语·公冶长》)对于宰予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好责备的呢?说没有什么好责备的,其实正是最严厉的责备。所以,也是一种“不屑之教”。“不屑之教”的奥妙在于,我之所以不屑于教诲他,是让他羞愧而奋发向上。因此,不屑于教诲只是不从正面讲道理而已,是从反面激发他的自尊心。想来宰予是羞愧而奋发向上了的,后来还做了齐国的临淄大夫。看来,儒家先贤教学很是注意教育心理学原理的运用,虽然他们当时并不一定概括出了这些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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