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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中英文版 第十三编 《尽心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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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30 09: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子》中英文版
第十三编 《尽心上》(30)
第三十章  恶知其非有也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Mencius said,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were natural to Yao and Shun. Tang and Wu made them their own. The five chiefs of the princes feigned them. Having borrowed them long and not returned them, how could it be known they did not own them?'

【原文】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

【注释】

恶:(wù务)《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恶识宗?”《左传·桓公十六年》:“弃父之命,恶用子矣!”《孟子·梁惠王上》:“天下恶乎定?”《孟子·离娄上》:“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广韵》:“恶,安也。”这里用为表示疑问,相当于何、怎么之意。

【译文】

孟子说:“尧舜之爱民,是出于本性;汤武之爱民,是身体力行;五霸之爱民,是假借爱民之名。长久地假借而不归还,怎么知道他们不会有爱民的行为呢?”

【解说】

尧舜所尽的是本性,汤武所行为的亦是本能,唯有五霸是假借,虽然是假借,虽不是一种本性,亦是一种学习,这其中当然也有爱民的行为方式。只是这种行为方式不是发自内心,不是本性、本能,所以不可以保持长久。既然不能保持长久,也就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这种不长久,也就是不诚信,既然不诚信待人,别人同样会不诚信待你,所以五霸的事业是不会成功的,这就是尽心知命与行为方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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