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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辟谣|花钱可代办补缴养老保险?假的,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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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9 12:5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找代理公司代办补缴养老保险,一次性缴十几万,每月就能领取养老金,真有这种好事吗?山东省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辟谣:假的,别上当!


近日,李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快50岁了,年轻的时候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听说有代理公司可以交钱代办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十几万元,50周岁以后每月就能领取养老金了。李女士和代理公司签订了委托补缴协议并缴了费。结果现在钱交给代理公司,无法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更无法办理退休,钱也退不了。




通过代理公司补缴养老保险费不可信

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采取“人社核定、税务征收”模式,关于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下发的《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规定:


欠费单位和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当由欠费单位向欠费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应向补缴地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法律文书。


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通过政策可以了解到,交钱给公司就能代办职工养老保险,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合规的,属于违规违法操作,也是明显的骗保行为。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中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交钱代办社会保险属于明显的骗保行为,一经查实,涉事个人和企业将会面临严峻的处罚。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职工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单位未依法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职工应按照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代理单位“交钱就能办社会保险”的虚假承诺,委托他们办理社会保险补缴,不仅无法领取到养老待遇,还将造成自身钱财的损失。(记者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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